熱烈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訂通過 大灣區律師執業迎來歷史性新篇章

发表时间:2026-08-31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日前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有關修改將於202691日起施行。法律專業協進會(「法進會」)對此表示堅決擁護與熱烈歡迎。

 

本次修訂中最受香港法律界關注的內容為增加第六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執業者、澳門特別行政區執業律師通過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組織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從事規定範圍的法律業務」。這項修訂意義深遠。它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從「試點階段」正式邁入「常態化、法制化」的新紀元。將相關安排寫入國家法律,無疑為香港法律界派發了一顆「定心丸」,徹底消除了業界過往對於試點期限的疑慮,讓有志於北上發展的香港法律從業者,能夠安心、自信地制定長遠的事業規劃。

 

隨着大灣區經貿合作日益頻繁,企業對跨法域、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需求急劇增長。香港律師擁有豐富的普通法實踐經驗及廣闊的國際視野,取得內地九市的執業資質後,將能直接為客戶提供高效的「一站式」跨境法律解決方案。這不僅為香港同業開拓了龐大的業務藍海,更能有效協助大灣區企業「走出去」,全面提升區內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本會堅信,在《律師法》新修訂的保駕護航下,香港法律界將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我們期待與全體同業攜手並進,共同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貢獻獨特的香港專業力量。

 

法律專業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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